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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推出惠民殡葬新政
发布时间:2013-01-10 14:54:33
作者:毕维辉 卜维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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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黄山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日前制定了《黄山市惠民殡葬实施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在黄山市辖区内死亡并在市殡仪馆实行火化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并鼓励有条件的区县,根据本地实际,扩大享受惠民殡葬群体的范围。免费项目包括遗体接运、殡仪馆内遗体冷藏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所需资金由区县财政承担,并列入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