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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殡葬服务收费出新规 骨灰盒售价不得超过进价1.3倍
发布时间:2014-01-13 08:25:25   来源:合肥热线   浏览:1233

    为了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合肥市物价、民政两部门联合制定了《合肥市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新办法明确了殡葬服务收费内容,将殡仪服务收费根据服务内容的不同,分为基本服务收费、延伸服务收费、特需服务收费和丧葬用品销售价格等。公墓收费则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墓葬费、公墓管理费。同时,经营性公墓中的中低档墓型供应量比例不得低于60%,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20年。

新办法也明确了定价形式。基本殡仪服务、公益性公墓收费实行政府定价;与基本殡仪服务密切相关的延伸服务、经营性公墓中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骨灰存放格位以及定型墓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特需殡仪延伸服务、经营性公墓中按规定面积建造的艺术墓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民政部门主办的殡葬服务单位提供的丧葬用品销售价格实行差率管理。骨灰盒、墓用石材、寿衣(袋)、花圈等丧葬用品的销售价格,在实际购进价格基础上按最高不得超过30%的进销差率自行确定,并向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为了避免纠纷,保障消费者权益,新办法还明确要求,殡葬服务单位提供服务前,需与丧属签定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殡葬服务项目和丧葬设施、用品的名称、价格、租用期限,供丧属自主选择。

另外,新办法还列出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超过备案价格收费、价格欺诈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按规定签定协议书、强行搭售丧葬用品、强行指定服务和强行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等十种价格违法行为,提醒消费者拨打12358投诉举报,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部分服务收费标准

1)骨灰寄存七天以内免费

基本殡仪服务实行政府定价人,包括遗体接送、遗体冷藏、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骨灰寄存收费按年计收,不足一年,可以按月计收,不足一月,七天以内免费。

2)电梯运送遗体免加楼层费

殡仪延伸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包括遗体收殓、遗体卫生消毒、遗体一般整理、告别厅租用等。其中,遗体收殓指遗体的装、抬,3楼以上(含3楼)加楼层费,电梯运送的免加。

3)特需服务不高于市场同类价

特需殡仪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项目要报市价格、民政部门审核同意,收费标准由收费单位自主确定,但必须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4)进销差率不得超过三成

民政部门主办的殡葬服务单位提供的丧葬用品销售价格实行差率管理。骨灰盒、墓用石材、寿衣(袋)、花圈等丧葬用品的销售价格,在实际购进价格基础上按最高不得超过30%的进销差率自行确定,并向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延伸阅读:五种殡葬服务可免费

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死亡,能免除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的人员包括:具有合肥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含非农和农业户口);在肥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合肥市户籍的学生;驻肥部队现役军人;与在肥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在合肥市辖区内居住的外来从业人员;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死亡人员。

基本殡葬服务免费项目包括:遗体接运(使用普通接尸车辆接运遗体);殡仪馆内遗体冷藏存放(存放期限3天以内);遗体火化(使用普通火化炉火化遗体);骨灰寄存(存放期限1年以内);普通骨灰盒(价格在300元以内)。   (记者 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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