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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积极推行惠民殡葬政策
发布时间:2012-08-06 10: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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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宁国市民政局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四项具体惠民措施,积极推行惠民殡葬政策。
一是对死亡的五保供养对象实行殡葬服务费全免。由死亡对象所在地的民政所直接报市殡仪馆,殡仪馆根据业务室提供的五保供养人员名册进行核实,经确认由市殡仪馆直接办理。二是城乡居民中生活特困人员死亡基本火化费(包括遗体接运、遗体火化)实行减免。由丧事承办人向所在乡镇(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办事处)民政所及时报业务室,经审核同意后,填写“宁国市生活特困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市殡仪馆进行减免。三是对偏远农村遗体接运实行限额收费,上限不超过253元。由市殡仪馆根据接运实际公里数直接办理。四是积极推行新型绿色葬法,对自愿采取树葬、花葬、草坪葬、骨灰撒散等节地或不留骨灰的葬法,免收基本火化费和骨灰寄存费。由丧事承办人与渡口公墓管理处签订自愿采取新葬法协议,市殡仪馆凭签订的协议办理火化和骨灰寄存费用减免手续,并将骨灰及时寄存起来,渡口公墓适时安排集中组织骨灰安葬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