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精神,蚌埠市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及早谋划,从进一步加强殡葬系统行风建设入手,制定“四项措施”,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活动文明低碳,平安有序。
采取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是保障。蚌埠市要求县、区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尽早制定清明节工作方案及清明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市县民政局加强对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群众集中祭祀场所的安全检查,按照“全覆盖、重实效”的原则,健全祭扫安全保障机制,完善祭祀场所的安全保障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因祭奠活动引发的安全事故。在清明节期间,各县、区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要增设清明节工作值班室,负责掌握工作动态,汇总信息,报告紧急情况,受理有关事宜。
充分利用媒体力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是前提。蚌埠市注重利用新闻媒体作用,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引导群众自觉文明低碳祭扫,抵制祭扫过程中的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同时积极开展以“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等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引导广大市民从实物祭扫逐步转到对先人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全面提升市民的文明祭祀意识,树立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新风尚,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加强殡葬单位行风建设,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是根本。蚌埠市民政局要求各殡葬单位要在开展主题宣传月的同时,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在全面保障清明祭扫服务水平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群众对殡葬工作的满意度。各殡葬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性路线教育活动,积极转变服务理念,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学习借鉴外地外单位的先进经验,从传统殡葬服务逐步转向多样化、人文化和生态化等现代殡葬服务,努力打造现代殡葬优质服务品牌。树立殡葬行业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