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位于安徽省西北部,与河南省毗邻,地处黄淮平原,总面积667.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2万亩,人口78.2万。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文明新风尚的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不断加大殡葬改革工作的力度和深度,通过开展广泛宣传、清理丧葬用品市场、平坟还田、完善配套服务设施,规范殡葬执法等举措,有力地推动了殡葬改革的健康发展,使殡葬改革工作纳入了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2006年以来,火化率一直保持在100%。
党政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责任。市委、市政府把推进殡葬改革,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保护生态、节约土地资源的一项重要工作,从思想上强化领导,建立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协调落实。组织、纪检监察、民政、公安、工商、卫生、国土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了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新局面。每年初,市政府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兑现上年度奖惩措施,安排部署全年工作任务,市、乡(镇)、村三级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评比,年终兑现奖惩,把殡葬改革软硬件环境建设和综合目标考核任务结合起来,对年终综合考评前三名的单位通报表彰,分别给予奖励,以推动殡改工作的持续开展。
广泛宣传教育,使殡改政策深入人心。把每年三月、十月定为“殡葬管理宣传月”,采取出动流动宣传车,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还经常利用会议和电视字幕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通报殡改情况,营造了有利于殡葬改革的社会氛围。通过党员干部带头,群众共同参与提高了火化率,在执行殡改政策上,不论是党员干部还是一般群众,坚持一视同仁、公平、公正。从而增强了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认识和实行殡改的自觉性。
狠抓配套设施建设,为殡葬管理提供基础保障。市委、市政府把殡改基础设施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加大对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2015年初,按照国家二级馆的标准,投资4500万元,新建了市殡仪馆。占地60余亩,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火化、焚烧设备全部采用新型环保尾气处理,达到低碳环保节能,并于2016年投入使用。同时,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加大对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投入,进一步改善服务环境和服务条件。凡是完成建设任务的,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 。民政部门每年还拿出专项资金,扶持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出台了《乡镇公益性公墓管理实施细则》,对入墓的原则、要求,保证措施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公益性公墓正常运营,为殡葬改革广泛深入发展奠定了基础。全市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均已建立了公益性公墓,基本实现骨灰集中安葬。根据上级政策要求,结合界首市“十三五”城乡总体规划,将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给予政策指导和资金支持。确定在市区范围内投资5000万元,建设两处城市公益性公墓,分别占地200亩和174亩。墓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每处占地30-50亩,每个乡镇公益性公墓投资500万元。按照“墓区园林化、墓穴标准化、葬法生态化、服务人文化”的建设要求,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目前,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正在积极实施中,城市公益性公墓已完成选址规划和立项,正在设计中。乡镇公益性已落实泉阳镇、光武镇、田营镇项目建设,其中泉阳镇公益性公墓2017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落实惠民政策,服务于民、让利于民,让群众在殡改中得到实惠。出台了《界首市殡葬救助办法》,对死亡的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艾滋病患者和无名尸体,城乡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扶贫对象七类人员实施殡葬救助。同时还根据城乡不同层次的需求,安排高中低档次的丧葬用品,让丧户自选消费,有效的降低了群众的丧葬费用。
强化职工素质,打造一流服务队伍。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各项工作中率先垂范,带领职工人人做到克己奉公、遵纪守法;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逐渐形成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注重业务素质提高。经常组织职工进行业务学习培训,开展“爱家乡、建界首”等主题教育活动;强化文明用语,礼貌待客,做到服务周全,使丧户满意。殡仪馆坚持“丧户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不断创新经营理念,全心全意为丧户服务,馆容馆貌日新月异,殡仪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规范殡仪管理,创造一流服务水平。为规范和完善服务体系,新增加服务项目,实现了尸体接运、存放、穿衣整容、司仪主持、火化等一条龙服务,做到了随到随化。工作中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对无人认领的尸体,进行免费接运、存放、火化。为适应群众需求,还购置各类档次的骨灰盒,满足了不同丧家的消费需求,全面落实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监督“六公开”制度,规范服务程序,实现阳光服务。深入开展争先创优和行风示范活动,殡葬服务环境明显改善,殡葬服务单位的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界首市殡葬管理所近年来先后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民政系统行风示范单位;被安徽省民政厅授予“文明窗口单位”、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被阜阳市民政局授予民政行风建设“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