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人们缅怀英烈、祭奠逝者、悼念先人、寄托哀思,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节日。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营造文明、环保、生态、节俭、安全的良好祭祀氛围,界首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积极应对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工作。
一、抵制迷信用品,树立文明观念。倡导低碳文明祭扫,采取鲜花祭祀、网络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不摆放塑料花、绢花、纸车、纸人等不易降解、污染环境的封建迷信祭祀用品。
二、遵守禁燃规定,严防安全事故。不得携带封建迷信用品、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祭祀,不得在禁燃区烧纸焚香、抛撒冥币、燃放烟花爆竹,做好火灾和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防范工作。
三、树立环保意识,保护生态环境。全市区域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花、绢花等不可降解、污染环境的祭祀用品,不得在城乡大街小巷等公共场所和树林、绿化带、草坪、河堤、河道、水源地等处抛撒、燃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对塑料花等不易降解祭祀用品及时清理,自觉爱护环境。
四、遵守公共秩序,坚持有序祭扫。做好群众文明祭祀引导、劝导工作,在殡仪馆、公墓(迁坟区)、集中安葬区祭扫群众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和祭祀用品检查,做好舆情监测与研判,及时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五、弘扬文明新风,推行文明殡葬。严禁在道路、广场、居民区等公共场所临时占道搭设灵棚、灵堂。严禁丧事大操大办、盲目攀比和建造家族墓、豪华墓、住宅式墓地及“活人墓”;严禁建大墓、立大碑、硬化墓穴。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开展文明祭奠,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