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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民政局召开殡葬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2-12-20 10:13:43
作者: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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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上午,怀远县民政局针对国务院修改《殡葬管理条例》第20条及河南省周口市的“平坟运动”召开了座谈会,局属各殡葬管理、服务单位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国务院修改《殡葬管理条例》第20条,取消了“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这一条款,是行政强制法在殡葬行政执法领域的施行和规范,顺应了新时期“和谐殡葬”的建设理念和“和谐社会”的发展需要,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凸显了社会政治文明。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条例的修改不仅没有削弱殡葬改革、否定殡葬执法,反而加大了殡葬改革力度,加强和完善了殡葬政策法规,助力和规范了殡葬执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以法律来保障和支持殡葬法规的有效执行,以法律的手段确保和推进殡葬改革这一重大国策的继续施行。